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我院于 2007 年 6 月至 9 月在全院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一系列教育活动。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宣传部 《 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 (隆纪发[ 2 00715 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好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队伍管理、服务群众和影响法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体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1 、把扎实学风、端正学风放在首位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 . 25 ”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七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
从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全院干警以上党课的形式认真学习时政要文及政策规章、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着眼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困难,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强化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
2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端正思想作风,弘扬司法正气。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困,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从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环节完善方便当事人的工作机制。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新模式;探索行政案件依法审理的新办法;落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尊重律师及代理人的诉讼地位,确保其在诉讼活动中的正当权利;认真执行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乱收费问题;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和查询。
3 .转变工作作风,推进队伍建设,实现法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要依法及时公正的保护各类诉讼主体和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债权人权益能够及时实现,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 《 法官行为规范 》 ,从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四个方面入手,从最容易发生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环节和最容易发生拘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入手,规范法官审判行为,约束法官业外活动。针对一些部门忽视司法管理,导致权责分离、制约不够、效率不高的现象,加大规范司法管理行为的力度,逐步巩固完善我院内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和风气.、
4 .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着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作风,要经受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要“慎权”,除自我约束外,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严格按党组议事规则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办事,不独断专行。
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干警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院党组、二级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惩戒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违法乱纪的,坚决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总之,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就是让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就是要把人文关怀渗透到严谨的审判活动中,体现在诉讼的整个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中,表现在法官的司法活动和日常举止中。我们一定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剖析和深刻反思突出问题,落实整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