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法院,迈步法庭,人们不由自主地会被“法”的气息所萦绕、被“法”的氛围所包围。提起“法”,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公正、公平、威严。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作为法院人,在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的同时,不妨在此追溯一下“法”字的起源。
“法”字是从“灋”字简化而来。“灋”字由“水”、“廌”(zhi至)、“去”等三个部分组成。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中的经典释义:“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这是什么意思呢?“灋”(即“法”),它就是我们的型(“刑”通“型”)范模具,它就是我们判断善恶好坏、是非曲直的标准。“法”是应该像水一样绝对公平的,对所有的人都是沒有任何偏袒和厚薄的,俗话说要“端平一碗水”,所以从“水”。法兽“廌”会用它的独角去抵触那个没有道德的(“不直者”——就是没有德性的人)坏人,去除他。所以从“廌”和从“去”。“廌”就是獬豸,也作解(xie谢)廌,解豸,觟(hua话),它又叫“任法兽”、“神牛”或“神羊”。獬豸不过是一种动物,它和“法”有什么关系呢?
在中国上古传说中,神仙赠送给黄帝一只叫做“廌”的神兽。它长得像鹿的模样,四蹄、独角、常呈坐姿。夏天它喜欢生活在水泽边,冬天它喜欢生活在长着松树和柏树的树林里,它爱吃一种肥美的薦(jian)草。“廌,解廌,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凡廌之属皆从廌。”(《说文解字》)“解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罚得中则生于朝廷,主触不直者。”(《汉书音义》)“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人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述异记》)“北荒之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不正者。”(汉杨孚《异物志》)獬豸的特异之处是其生性非常忠直,它能鉴别是非曲直。有人产生矛盾,发生争斗了,它要用它的独角去抵那个坏人(“不直者”),并且咬住那个坏人(“不正者”)不放。黄帝的大臣皋陶(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院长)处理案件时,有时原告和被告双方争执不休,连英明的皋陶大人也很难断定是非,就常常请獬豸来帮忙。它用它的独角去抵触谁,用口去咬住谁,谁的官司就输了,那个人就被判定为有罪,就要“去之”——去除他,处理他。有的要打板子,有的要坐牢,有的就要杀头。令犯法者不寒而栗。所以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獬豸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自古以来被认为是驱害辟邪的吉祥瑞物。
后来的“法”字省掉了“廌”,就只剩下“水”和“去”,便成了我们现在用的这个“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