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本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党组书记、院 长 李术尤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安宁
党组成员、副院长 朱安军
党组成员、副院长 丁姗菲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杨 正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胡孟黎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杨瑞荣
成员: 各党支部书记、院机关部门负责人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对全院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和指导;了解掌握全院学习实践活动进展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
本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政治处),办公室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李安宁 党组成员、副院长
副主任: 杨瑞荣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员: 杨幸丽 调研室负责人
胡湘云 总支委员
李国银 纪检员
韩仲志 纪检员
张为军 政治处干警
主要职责:提出全院学习实践活动方案;了解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负责起草学习实践活动的各种文件;负责各种文件的报批和发文;负责会议安排、办公用品购置,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及其他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与区委指导检查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督促检查;编写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简报,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反映本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