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以后,闪在脑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山还比一山高”。在反思为什么在我院干警人数多,案件少的情形下,我们的法官还会感觉工作压力大,人不够用。因此,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为何什么别的法院四个人能做完的事情,而我们法院八个人还感到吃力。首先要从思想根源上查找问题,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强化干警的知识化、专业化,提高专业技能。不能“坐井观天”,要创造一流法院,就要改变以往固步自封,自我感觉良好的思想观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换管理机制,对少数干警要加强管理,要让他们有危机感,不能满足于现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让他们自觉的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
2、要有新的思路。可以考虑转换我们现在运行的审判管理机制,也可以在现有的机制上让它更加完善。比如:(1)从人民陪审员职能延伸和聘用书记员、司法警察方面想办法。固定几名各种专业的人民陪审员,可以放在各种专业对口的部门,减轻一些工作压力。(2)不再实行主审法官制,或者改制为审判长负责制,不分案件类别和性质,轮流审案,审判长什么案件都审理。或者都不实行以上方式,各个业务庭轮流审案,就可以解决苦乐不均的现象。(3)我院机关的书记员人数偏少,每天都在忙于疲惫的应付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再帮审判员做其他事务。如增加书记员,可以帮助做很多工作。还可以将审判资源充实到其他人员不够用的部门,比如就可以成立群众工作室,专门接待经常来访及缠访的当事人,或者进行诉前调解及诉讼外调解,将矛盾相当突出和激烈的案件筛选在正常诉讼外。还可以组成速裁合议庭,开展小额速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