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印发<区委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4〕5号)、《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隆阳区离退休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隆群组[2014]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退休党员和老干党支部实际,制定隆阳区法院退休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离退休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铸就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形成了优良的传统作风,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宝贵的智慧。中央号召全党同志要积极参与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对全党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党员都应具有的正确态度。组织好我院退休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中央关于“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老干部”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退休党员受到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豪情满怀,永葆革命本色。同时,要把退休党员作为推动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退休党员的政治、经验和威望优势,以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凝聚群众的优势,积极听取退休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动员退休党员发挥余热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法院建设和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促进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的部署,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至 2014年9月基本结束。我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委部署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四次全会、区委四次四届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向杨善洲同志学习为载体,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等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结合实际组织退休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与在职党员干部一起洗澡、治病, 进一步增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永葆离退休党员“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光荣本色,充分发挥老党员的优势和作用,努力为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具体要求
(一)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我院各部门、老干党支部要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组织退休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位退休党员。院党总支、政治处、办公室、老干党支部要做好退休党员的学习、组织和服务工作,在退休党员自学专题学习材料和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采取心得交流、志愿服务、建言献策等方式,不断丰富教育实践活动内容,调动退休党员积极参与的热情,激发他们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内生动力。各部门要为退休党员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积极搭建退休党员就近学习、就近开展活动、就近发挥作用的平台。要把发挥退休党员作用与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帮助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二)结合实际做好活动安排。对退休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力求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既要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又要结合退休党员和老干党支部实际灵活安排。老干党支部要组织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一次专题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召开一次支部会议,组织退休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使广大退休党员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这次活动的任务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组织开展好一次专题讨论。以“弘扬杨善洲精神、走好群众路线”为主题,结合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组织一次退休党员“学习善洲、永葆本色”专题讨论,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组织开好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突出永葆本色、发挥余热、教育后代、密切联系群众等重点,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组织一次制度的集中整改。针对老干党支部实际,围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整改,着力完善“三会一课”、政治学习、党员评议、党费收缴和留存、联系党员、住院探望、去世吊唁、特困帮扶等一系列制度。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分结合。我院退休党员以在家个人自学和支部集中交流研讨为主。要从退休党员队伍实际出发,对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可适度安排就近就地参观考察等学习教育活动;对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的,经党支部批准可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采取送学上门、邮寄教育、学习资料等方式,确保每一名党员都参加学习教育,并及时向退休党员通报有关情况。我院退休党员与在职党员区别对待,退休党员不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对照检查材料和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院党总支、政治处、办公室、老干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退休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正确的舆论和行为导向,激励和引导退休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