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岁的女孩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横穿公路,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蓝色无牌货车撞倒。惨烈的车祸造成小女孩右腿下肢切除,左腿十级伤残,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能力。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驾驶员田某、雇主洪某、车主李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即332314.87元,但三被告相互推卸责任,官司再次来到了隆阳法院审判监督庭。
受伤女孩小名唤做瑞凤,命运残酷的玩笑让小瑞凤不得不过早面对人生的无常与艰辛。可太阳照常升起,生活还得继续,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是安装假肢的费用,一旦延误治疗时间小瑞凤终将再也无法自己行走。经云南省德林义肢康复器材司法鉴定所鉴定,由于小瑞凤年纪太小对假肢的适配度要求较高,十八岁以前必须每三年安装更换一套合金跪腿膝大腿假肢,十八岁以后则每五年安装更换一次合金气压膝大腿假肢。每套假肢均价格不菲,如山的医疗费用已经压垮了一个普通的务农家庭,没有办法挪出12550元为女儿安装首套假肢的母亲来到了审监庭。听完母亲的哭诉,承办法官们落泪了,庭长范鸿静说道,“我们来不及阻止悲剧的发生,但是说什么也不能耽误小孩的治疗,既然一审中基本事实认定已经清楚,再审就是要让三个被告人推脱不了责任!”。
朝着这个目标,审监庭的三个“妈妈级”法官行动了,她们中有小孩尚在哺乳期的,有女儿准备结婚的,还有小孩大学毕业准备找工作的,都处于家庭、子女最需要母亲的时候。但为了五岁就双腿残疾的小女孩,她们忍住对家庭的不舍把母爱分享给小瑞凤,自此开始了常态性的加班,四处调查取证,数次往返昆明固定证据,各方走访当事人。
肇事车辆是辆无牌无照的报废自卸车,虽已报废却又被买来拉运沙土,前任车主-现任车主-驾驶员-雇主几方关系错综复杂。然而几次庭审,与车有关的车主、雇主几经通传均未到庭,更加使得这辆未经任何登记的货车来历扑朔迷离。车辆周身破旧不堪,仅在驾驶室车门那里依稀可以看出“中铁一局”的字样,法官抓住这点线索向驻保的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项目经理部了解到此车已于2010年10月31日转让给了现任车主李某。为了查明,李某与雇佣驾驶员拉沙土的雇主洪某的关系,车辆为何辗转到了洪某手中的问题,法官几次电联了远在昆明的李某,但均未能取得联系。范庭长就本案情况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后,得到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院党组安排了专车和专驾让承办法官得以迅速安全地向往昆明,追踪案件关键人物——李某的下落。这一去又是数次往返两地,日夜兼程的艰辛。从向社区民警确定李某真实身份,到几次闭门羹与小保姆“斗智斗勇”,再到与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于理,争取他对判决的理解与支持,均衡赔偿方三方利益,这一路审监庭法官走地不易,但最终获得了车主李某、雇主洪某和驾驶员田某的理解,主动付清了拖欠的赔偿款项。目前,小瑞凤已经顺利安装了首套假肢,走出了自己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