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法院党风院风持续、根本好转,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组织部要求,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云组通〔2015〕30 号)文件精神和隆阳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为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以思想教育、交心谈心、解决问题、严肃纪律为抓手,通过开展深入治理着力解决当前法院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力推进滇西边境中心城市建设、倾力打造隆阳人民幸福家园、重振永昌雄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治理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治理的范围对象:全院党员干警
(二)治理的主要内容:
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当、守土不尽责等“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重点对以下情形进行治理。
1、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2、只想当官不想干事,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
3、领导干部对分管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的下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或者怕得罪人,对直接分管的部门或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出的。
4、主观上的政绩观出现偏差,党性意识滑坡,责任意识下降,能力跟不上新的形势,为官动机不纯,有为是为自己而为,没有自身利益就干脆不为。
5、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特别是被投诉,反映经查实的。
6、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命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各庭室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
7、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部门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8、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9、一定程度上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接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应给群众及时立案、答复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10、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
三、方法措施
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五个一”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区法院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
(一)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紧密结合法院党组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开展“守纪律勇担责强执行重品行”专题学习研讨,坚持以杨善洲、高德荣、邹碧华等先进典型为教材,广泛深入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切实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等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教育帮助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的干部正视问题、改正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二)开展一轮谈心谈话。今年7月底以前,在综合分析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服务对象投诉、社会舆论反映、各种考核评议结果,以及其他信息来源的基础上,准确了解掌握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一轮谈心谈话。院党组书记要与党组班子成员逐一谈,党组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党组班子成员要与自己分管的庭室负责人谈,各庭室负责人要与自己庭室的干警谈。谈心谈话敞开心扉,坦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谈心谈话,对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的组织和个人,要“断喝一声、猛击一掌”,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在今年8月底以前,对照治理的10种情形认真组织全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重点查摆谈心谈话中指出的本部门及个人存在的“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存在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等情况,是否出现新的“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四)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对治理“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问题将纳入专题学习重点检查内容,院活动办将定期开展随机调研督查。在9月底以前,集中开展一次调研督查,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信箱、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干部群众对本次治理活动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抓住重要问题线索、重要举报反映,院纪检组不定期开展专项调查,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年底以前在理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对法院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并结合此次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漏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法院的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细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上防止和杜绝“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不能担当问题,着力引导法官干警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锐林为组长,其余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法院治理“为官不为”问题,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身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办公室合署办公,邓玲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坚持统筹协调。要紧密结合专题教育4个关键动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党课要讲清楚“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专题学习研讨要把治理“为官不为”纳入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其严重危害,引导为官有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和个人“为官不为问题整改情况,会上要实事求是的做出说明,会后对没有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措施;立规执纪和整改落实要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重要方面,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为官不为”问题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坚持严查严管,抓早抓小。按照媒体曝光和网络反映的问题不放过、实名举报的问题不放过、上级法院和领导批示的问题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的要求严肃查处,让全院法官干警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同时,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鲜明地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不让老实人吃亏的用人导向,鼓励和调动全院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环境。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