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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  来源:  点击:  发布日期:2018-01-04 16:27:38

  2017年12月7日,我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孔佛军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2014年12月27日,被告红河州红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原告保山深恒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海螺水泥,双方于签订水泥购销合同,原告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在支付了部分货款后迟迟未支付剩余货款444828.8元,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以判决方式处理本案并非难事,但难的是如何做到案结事了,如何做到妥善化解矛盾,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十分尖锐,致使该案的处理困难重重,无形中大大增加了调解难度,承办法官找出调解的突破口,引导双方当事人往期待和解的可能性上着想,始终坚守公平公正、案结事了的办案宗旨,一遍遍背对背、面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用情理、法理化解了矛盾,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拖欠水泥款444828.80元及欠款利息20000元,合计464828.80元当庭即履行完毕。双方矛盾纠纷化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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